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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草鞋

  兽人之生存记

弗莱斯有些害羞,脚要伸不伸的。林沐看不过眼他的磨蹭,一把捉住,放在大腿上。


长期与地面接触的脚已经变得非常的粗糙,细小的伤痕布满脚侧,那条颜色较深的是昨晚弄出来的,已经结痂了。看来真的要去研究一下怎样做草鞋了。


修剪完毕,林沐洗了手,找出了那本《野外求生大全》,查找做草鞋的相关资料。自动自发的在弗莱斯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,拿他的身体当人肉靠背,这小日子过得真舒坦。


边看,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,大约过了半个小时,林沐总结出了一套较容易施行的方案。拍拍在他肩膀上帮他按摩的手,示意他停下。弗莱斯在林沐看书的时候并没有打扰他,只是安静的为他揉捏着酸硬的肩膀。


林沐放松,身子往后靠,把全身力量都压在他身上,举起笔记本,让弗莱斯看看他努力的成果。弗莱斯看不懂,不过他知道那一定又是不得了的东西。


他一直很好奇,林沐到底是来自一个什么样的部落,脑子里有这样多的新奇东西,那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小部落能比拟的。一开始以为他是狮族的雌性,整个兽界,能与虎族抗衡的就只有狮族了,但经过一番相处,发现不是。更奇怪的是他对兽人世界好像一点都不熟悉,刚遇到的时候连兽语也不会讲。这些,弗莱斯他没敢跟别人说,毕竟林沐的身份太特殊了,他不能置他于危险中去。在虎族,他对族人们的说辞是林沐是从一个小部落里逃荒来的,是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捡到的。


兽人外出打猎也有捡到人的情况,不过大多是受伤的兽人,还有就是迷路的小雌性,像他这样一出门就捡了个伴侣的,不是没有,而是很少。可想而知,大家是多么的妒忌他。弗莱斯就这样成为全族公敌。凭什么他捡到的就是年轻漂亮的,凭什么?捡不到人的嫉恨,捡到人的嫉妒。越发看他不顺眼。


“好了,我们现在就去找要用到的草秆吧。唔!没有藤蔓也行,走吧。”林沐拉起他的手,背上背篓,出门了。


一开门,发现大伙都很安静的在工作着,制衣的制衣,磨粉的磨粉,一个个埋头苦干,不发一语,非常安静。见到他出来,才开声打招呼。林沐一愣,随即想起上午回来的时候,情绪波动太大,闷头睡去了。略带歉意的笑了笑,跟他们打了招呼,同时感到很窝心,大伙为了不吵到他,搬到一边空地去工作不说,还贴心的把嘴巴闭上了。


“你要出去采集吗?”曼漫问道。他早就从泰斯嘴里打听到上午的事了,林沐不让他们跟去,带上几个兽人就这么对抗族长去了,过程是那样的惊险,他们听到了都觉得很心惊,可想而知亲身参与过的人了。一听完经过就立马赶了过来,路上遇到同是过来慰问的伙伴,一来到见到的却是大门紧闭。大家很有默契的不去打扰他,安静的开始一天的工作。既然连林沐这个外族人都这样努力着,他们这些本土人又怎么能输了。


“嗯!去找一些植物。你们来了很久了吗?怎么不去叫我?”


“嘿!你们两在里面培养感情,我们怎么好意思打扰。大伙说是不是?”


“就是,打扰别人恩爱是会被兽神劈的。”


“不过能去围观,被劈一下也是值得的。”


大伙又开始起哄,调侃他俩了。这时丹尼尔出来打圆场“好了好了,大家都别闹了。林,你快去吧。”


林沐笑了笑,拉起人就跑了。


“哈哈~害羞了。”


……


他们要找的是一种柔韧的草秆或者藤蔓,柔蔓藤不行,太软了,硬度不够,很难定型。能编草鞋的材料有很多,常用到的材料是玉米皮稻草麦秆蒲草。林沐沿用老方法,每种草都折一下,找出合心水的就割下来,扔到背筐里,最后再一一对比,找出最合适的。很快就割了半筐了,又采了些野菜。回去了。


林沐一股脑的把草藤倒了出来,正好被溜达回来的羊驼驼看到了,以为是主人送给他的奖励,兴奋的围着他团团转。林沐一脸黑线的把它赶到一边去了。


选了几根,按照图示的方法编了起来,其他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工作,跑来围观。


只见他伸出双脚,把草藤环绕的双脚处,用脚趾固定拉紧。由下往上编织,左右两边互相配合,缠绕,拉紧,一直重复这两个动作,直到鞋底成型。编到一定的位置,松开草藤,环绕捆绑,留下一个穿绳的孔。最后再选一条较细的藤蔓,编一个草鞋结,穿过鞋底留下的那几个孔就行了。为了让草鞋穿起来更贴脚,鞋底一般会留下六个孔,一排三个,头中跟各一个。孔太少,走几步容易掉。孔太多,绑住脚,不舒服。


“弗莱斯,把脚伸出来。穿上试试”第一对草鞋,林沐很自然的就送给了亲爱的他。似乎都成为习惯了。


弗莱斯依言穿上,林沐服务周到的为他绑了带子。“走两步看看。”


弗莱斯走了几步,越走越觉得惊奇,脚上的感觉软硬适中,清爽凉快,步履敏捷,脚下生风,十分惬意,再也不怕被沙子,石头咯到脚了。


“怎么样?”林沐问道。


“很舒服。”


“嗯!很好。大家看到了吗?我刚刚做的那个叫鞋子,有了它,就能保护好你们的脚了。”林沐尽职的向大伙解释道。


“真神奇,快,快,快教我们。”独眼大叔已经迫不及待了。他们都没有保护脚这个概念,从小到大都是光着脚满地跑的,所以脚常常会被石子割伤,天冷了就在脚上包快兽皮,不过非常的不舒服,闷死了,还硌脚。


“大家过来这边,我分步讲解。”


继t恤衫裤衩后,异世界的第一双鞋子出现了。


作者有话要说:突然发现,小攻小受变成互宠了!!不是攻宠受,也不是受宠攻,是互宠!!!!


貌似小咪咪啊!茱萸啊之类的词不能写那么多,又不能直接写ru头,想改成小红豆又觉得不太好,要是以后他们找到了红豆,那肿么办。


小受:“亲,你的红豆。”


小攻:”不,这是你的红豆。“


otz!不如改小咪豆吧!多通俗易懂。


其实我也有强迫症。不,应该说每个人都有点强迫症。我的症状在吃饭和日常的小事中,吃饭一定要把每一粒米都吃干净。有些事情不做完就老惦记着。还有!最看不过眼就是痣上长毛,小时候,看到拔拔下巴上那颗痣长了条卷毛,立即取出刮胡刀要把它刮了。被他骂了一顿,最后退而求其次,用剪刀剪。不过还是觉得留下的那一截很碍眼,虽然小的看不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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